释义 |
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的土地有以下三种分类: 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 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 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管理法的五个重点方面: 1、是明确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 2、是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 3、是规范征地程序; 4、是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5、是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