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放门口被别人拿走了怎么办 |
释义 | 快递被拿走了怎么办应当根据具体情况。 一、如果是能够找到拿走快递的人,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 二、如果快递员事先电话询问顾客,得到顾客“可以将快递放在门口”的答复后被拿走快递的,由顾客自己负责。快递员未通过电话联系确认,直接将外卖放置在门口的,造成快递丢失的由快递员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快递被别人拿走了怎么办 快递被别人拿走的,由快递公司负责,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快递不被偷盗或者丢失,因此快递被拿走的,由快递公司负责,但是如果是快递已经由本人的代理人取走之后丢失的自己负责。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快递被别人拿走了谁赔偿 如果是经过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在某处,后来被别人拿走,那快递公司就不负责任。如果是快递员随意将快件放在某处,造成快件丢失,那当然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禁止寄递物品的目录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受寄件人委托,长期、批量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寄件人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债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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