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的上海市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上海长期居住证办理条件如下:1、条件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这个居住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如果是租房光有合同是不行的,必须是备案过的合同才有效;(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