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税和逃税的区别? |
释义 | 逃税罪:主观上是出于直接故意,并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牟取非法的经济利益;漏税:主观上并不具有不缴或少缴的故意,客观上不存在弄虚作假等手段,不具有欺骗性或隐瞒性的特点,造成少缴或不缴的结果,往往是由于工作上的过失或其他客观原因。偷税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纳税人不申报、申报不实,或者超过定额一定幅度未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查出按偷税处理。按税法规定或由税务机关委托,代表国家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收、代扣、代缴税款的单位或个人,负有征收、扣缴税款的责任,在法律上被视为准纳税义务人。因此,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也属于偷税行为。逃税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行为。这种行为有以下特征:纳税人必须有欠缴税款的事实,即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没有按时缴纳税款。同时,纳税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并且这一行为产生了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款的后果。这种行为与偷税不同。偷税是纳税人采取隐匿事实、伪造账目,隐瞒应该缴纳税款的数额;逃税是纳税人承认应纳税额,但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隐瞒缴纳税款的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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