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防资质取消了吗 |
释义 | 人防资质取消了。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其中,取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乙、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法律依据 《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审批甲、乙级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并颁发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审批丙级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颁发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人防工程监理资质从受理、审查到审批的时限为20天,颁发资质证书的时限为10天。第十五条 省人防主管部门在收齐年检材料后30日内完成年检工作,并将年检结论予以通报。年检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第二十条 人防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处降低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一)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人民防空工程监理活动; (二)非法转让监理业务; (三)故意损害项目法人和承包商利益; (四)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五)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监理合同。第十条 以下监理单位不得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监理业务: (一)无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单位; (二)与承建单位有经济或行政隶属关系的监理单位; (三)有重大监理过失或正处于行业整顿期间的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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