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银行在贷款合同中通常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物,以保障借款人的利益。如果借款人逾期未还款,银行有权利用担保物进行变卖,以偿还欠款。但银行在变卖担保物时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并且变卖后所得的款项应该优先用于还清欠款。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三十五条: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民法典》第七十二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物权法》第十六条:担保人未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债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的规定行使担保物权。 总之,银行有权将担保物变卖来追回欠款,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