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质和留置的区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质押产生质权,债权人称为质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出质人。质押只能是动产或权利的质押,而不能是不动产,不动产适用抵押。质押属于约定担保物权。留置产生留置权,债权人称为留置权人,留置只能是动产的留置。留置属于法定担保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