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展教育整顿,就要使全警在思想上受到深刻洗礼、在政治上经受严格淬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确保公安工作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第三条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