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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察员严重违法的应当追究什么的责任
释义
    对调查工作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监察人员严重违法的,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条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向该机关申诉:
    (一)留置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解除的;
    (二)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的;
    (三)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而不解除的;
    (四)贪污、挪用、私分、调换以及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查,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属实的,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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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