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断毒品罪的既遂和未遂方法 |
释义 | 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认定:走私毒品需越过国境线进入国内为既遂;贩卖毒品需实际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运输毒品需到达目的地为既遂;制造毒品需实际制造为既遂。行为人意志以外原因导致未达目的地或未实际制造则为未遂。无论数量、纯度等,只要实际制造或转移即为既遂。 法律分析 毒品罪的既遂和未遂的认定如下: 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过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 运输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行为人以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为目的,开始运输毒品时,是运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时,属于犯罪未遂;毒品到达目的地时是犯罪既遂,到达目的地后,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而将毒品运回原地或者其他地方时,也是犯罪既遂。 制造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制造毒品罪应以实际上制造罪品为既遂标准,至于制造出来的毒品数量多少、纯度高低等,都不影响既遂的成立。着手制造毒品后,没有实际上制造出毒品的,则是制造毒品未遂。 拓展延伸 毒品罪的定罪标准与量刑准则 毒品罪的定罪标准与量刑准则是指在刑事司法中,对于涉及毒品犯罪的定罪条件和刑罚量刑的规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毒品犯罪的定罪标准和量刑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定罪标准主要涉及毒品的种类、数量、用途以及犯罪主体的行为意图等方面。量刑准则则考虑了犯罪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犯罪主体的前科情况、犯罪手段以及犯罪后的悔罪表现等因素。通过明确的定罪标准和量刑准则,可以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打击毒品犯罪,保护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结语 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认定标准如下:走私毒品罪的既遂是指毒品越过国境线进入国内领域;海路、空路输入毒品在本国港口或领土内到达时为既遂。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是指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运输毒品罪的既遂是指毒品到达目的地;未到达目的地属于未遂。制造毒品罪的既遂是指实际上制造毒品。毒品罪的定罪标准与量刑准则根据不同法律法规有所不同,主要考虑毒品种类、数量、用途和犯罪主体意图等,量刑则考虑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前科情况、悔罪表现等因素,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