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有三种分别是保证、抵押和质押。个人质押贷款,是指个人以合法有效、符合银行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银行申请取得的一定金额的贷款;个人保证贷款,是指银行以银行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而向个人发放的贷款;个人信用贷款,是银行向个人发放的无须提供任何担保的贷款。 一、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家居消费贷款特征 工商银行个人家居消费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期限最长10年。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略有不同。其中以抵押方式的,贷款额度最高可为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10年。以质押、自然人保证或信用方式的贷款额度按照工行相关规定确定,其中以人民币存款、国债和人寿保单质押担保和信用方式的,贷款期限最长3年。以保证担保和其他工行可接受质物质押担保的,贷款期限最长1年。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房贷最多能贷多少钱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具有的政策补贴使得贷款利率很低,仅仅是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更重要的是,这种贷款的利率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 (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 三、不动产质押有哪几种方式? 方式之一:个人权利凭证作质押 权利凭证是指银行签发的人民币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包括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外币个人定期储蓄存单;以及部分凭证式国债和其他依法可用于质押的权利凭证。 这些权利凭证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或第三人有所有权的未到期的个人权利凭证作质押,按质押权利凭证面额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市民以权利凭证向银行申请的消费贷款一般根据权利凭证的期限具体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且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的到期日。 方式之二:个人住房再次抵押 个人住房再次抵押是指个人贷款客户申请个人消费贷款时以本人或第三人已抵押的产权房不足限定抵押率部分进行抵押的担保方式。目前银行受理的抵押物为依法拥有的个人产权房屋。包括:持有产权证的商品房和取得完全产权的售后公房或二手房。贷款客户已抵押的产权房不足限定的抵押率,其不足部分的房产可再次抵押。贷款客户原先抵押的产权房达到限定的抵押率,在贷款执行中还款正常,抵押登记中还款部分的抵押物价值经过释放,其释放后不足限定的抵押率部分的房产可再次抵押。 方式之三:个人保单质押贷款 部分银行目前已经开办个人保单质押贷款。该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向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个人人寿保险保单作为权利质押担保,从银行获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目前,银行对几家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已经认可。个人保单质押贷款额度一般起点为人民币2000元,最高不超过质押保险单现金价值的90%。个人保单质押贷款最短期限为半年,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保单的缴费期限。 方式之四: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 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1999年后(含1999年)财政部发行的未到期的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从原认购国债银行取得人民币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债券质押价值的90%。也就是说,必须拥有5600元以上的凭证式国债,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含浮动)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按6个月的法定利率来确定。 方式之五:理财受益权质押贷款 理财产品受益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销售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益权设置质押办理的人民币质押贷款。 理财产品受益权质押贷款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人民币理财产品受益权质押的,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理财产品本金的90%;以外币理财产品受益权质押的,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理财产品本金的8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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