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必须应当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有能力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不建不缴或少缴的单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是公司自己定的,缴存公积金要确定两个数据,一是缴存基数(一般指基本工资),二是缴存比例(一个百分比,最高12%,最低一般是5%,以1%为单位来累进),缴存比例分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公司的比例是全单位统一的,个人比例一般与公司的比例相同,但也可以个别人申请调高些,但不能低于公司的比例数。 比如你的基本工资(缴存基数)为 2000,公司及个人的缴存比例都是10%,不考虑社保个税什么的话,那每个月,你领到手的工资就只有 1800,有10%是在发工资前缴存到了你的公积金帐户里,而同时你的单位也要缴存200元到你的公积金帐户,所以你实际上的收入是 2200,但可以自由支配的钱就只有 1800,公积金里的400元要因为买楼或租房等原因才能申请出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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