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股东的影响:法定的清算责任: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赔偿责任: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