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个人股权变动中存在以下逃税行为: 1、股权转让不申报纳税。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比较陌生,同时由于个人股权转让的偶发性和隐蔽性,以及税务征管部门日常监管缺位,许多个人股权转让者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更有甚者,在股权转让后,直接逃离本地,恶意逃税。 2、股权转让故意隐瞒真实成交价格。从税务稽查部门对个人股权转让稽查的反馈信息看,大多数企业的股权转让合同反映的都是平价转让股权,即当初投资多少,合同价就是多少,而实际成交价比合同价多出很多。 3、股权转让隐瞒非货币性收入。采用股权转让收到的货币资金计入合同,其他非货币性补偿收入未申报纳税。 4、股权回购少计应税收入。股权回购除应支付每股收益的现金对价外,企业为了更快地实现回购计划,往往采取多种形式的对价补偿来实现回购,目前较为普遍的形式是支付补偿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