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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登记地可以登记离婚吗
释义
    离婚不需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只要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登记。
    一、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首先,婚姻登记分为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另外,还需携带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已经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男女各两张红底或者蓝底的两寸免冠单人照片。其中,离婚协议书中要包含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意见。准备好上
    述材料后,男女双方要一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申请。申请了之后还要经过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审查,审查过符合登记条件的,最后会予以颁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二、领证必须去户口所在地吗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或者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或者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或者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或者离婚登记。其次,结婚的当事人要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证明以及双方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符合条件后方可领取结婚证。最后,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昌平离婚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在昌平,夫妻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手续办理方式如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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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