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登记处是不是可以办离婚手续 |
释义 | 婚姻登记处可以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也就是男女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可以在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申请离婚证。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在冷静期后申请离婚证的,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因此婚姻登记处可以离婚。 我国协议离婚的特征是: 1、协议离婚的基础是合意离婚; 2、协议离婚的性质是直接协议离婚,即直接依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即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3、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双方经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 4、协议离婚须进行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 一、最新离婚冷静期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可以吗 离婚冷静期超过一个月的时间不可以。如果双方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届满以后,双方需要在三十日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在三十天内没有申请的,就会被认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二、冷静期一个月就拿离婚证吗 离婚冷静期后不能直接拿离婚证,还是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经过一个月冷静期,如果双方没有撤回离婚申请并且坚持申请离婚决定,则可以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按照法定程序是可以拿到离婚证的。 法律规定中,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在“离婚冷静期”的设定下,夫妻双方想要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最起码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 1、带着《离婚协议》,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 2、经过三十日期限,夫妻双方均不得撤回申请(注意,是可以单方去民政局撤回申请的,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3、在第三十天后的一个月内,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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