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登记处可以离婚。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应当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因此婚姻登记处可以离婚,只要双方对离婚事项都达成协议,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