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涉及哪些权利? |
释义 | 剥夺政治权利由犯罪分子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选举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权利。 法律分析 剥夺政治权利由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到夺的权利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拓展延伸 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程序及影响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于个人违反法律或犯罪行为,被剥夺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程序一般包括立案、审理、判决等程序,具体程序因国家法律而异。剥夺政治权利的影响是显著的,被剥夺者将无法参与选举、担任公职、发表政治言论等,丧失了对政治决策的参与权。这一措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但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因为它涉及对个人权利的限制。因此,在实施剥夺政治权利时,必须确保程序公正、合法,并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结语 剥夺政治权利是对犯罪分子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该措施限制了犯罪分子担任国家机关职务、领导职务以及享有选举权、言论自由等权利。然而,剥夺政治权利的实施必须确保程序公正、合法,并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稳定的关系。这一措施的影响显著,对于个人而言,将面临政治参与权的丧失。因此,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权衡各方利益,确保公正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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