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罚执行完毕后如何消除不良记录? |
释义 | 被判缓刑后案底无法消除,缓刑是一种犯罪行为但无实际刑罚执行。缓刑的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违反法律规定或判决禁止令会导致缓刑撤销。与死缓相比,缓刑的适用前提、执法方法、考验期限和法律后果均有不同。缓刑期满后,根据犯罪人表现可减刑或执行原判刑罚,而死刑缓期执行则根据犯罪人表现决定是否执行死刑。 法律分析 一、被判缓刑之后如何去消掉案底 1、案底是伴随终生的,消除不了。判缓刑也是犯罪,只不过没有实际执行刑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与死缓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结语 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它使得犯罪分子在一定的考验期内得以暂时免于实际刑罚的执行。尽管缓刑可以减轻犯罪分子的刑罚,但案底却是无法消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但案底仍然存在。因此,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时刻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以免缓刑被撤销,原判的刑罚被执行。与死缓相比,缓刑的适用前提、执法方法、考验期限和法律后果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对于犯罪分子和相关人员来说都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六条 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三节 撤 案 第一百八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需要撤销案件的,应当层报公安部,由公安部商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撤销案件。报请撤销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根据前款规定撤销案件的,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三节 撤 案 第一百八十七条 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或者通知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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