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暖气报停需要邻居签字吗?有规定必须吗 |
释义 | 在取暖期内,供热公司不允许用热户办理暖气报停手续。然而,在每年停止供热后到下个采暖期开始之前,用热户可以凭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由户主前往供热公司办理停止供热手续。供热公司会采取措施,例如拆除通往用热户家中的供热管线。办理停止供热手续与邻居家无关。 法律分析 (一)正在取暖期内,供热公司是不给用热户办理暖气报停手续的。(二)每年在停止供热后,到供热开始供热之前的时间,用热户想在下个采暖期停止供热,可以带着身份证,房产证等有关材料,由用热户的户主去到供热公司办理停止供热手续。供热公司会采取措施,我们这里是把通往用热户家里的供热管线拆去一段。(三)办理停止供热手续,与邻居家没有任何关系。 拓展延伸 暖气报停需求与邻居签字,法律规定如何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暖气报停需求与邻居签字的执行方式如下:首先,报停需求应当由物业或相关部门书面通知邻居,并说明报停的原因和时间。随后,邻居应在通知书上签字确认,表示同意暖气报停。如果邻居拒绝签字,物业或相关部门可采取进一步措施,如邀请双方进行协商、提供法律依据等。如果仍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总之,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暖气报停需求时需要确保邻居的知情和同意,并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停止供热手续与邻居家无关。在取暖期内,供热公司不会给用热户办理暖气报停手续。而在停止供热后,用热户可以凭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由户主前往供热公司办理停止供热手续。供热公司会采取措施,如拆除供热管线。如果邻居不同意暖气报停,物业或相关部门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邻居的知情和同意是执行暖气报停需求的重要步骤。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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