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和二审有何区别 |
释义 | 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中两个独立的审判程序。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再审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都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 一、对二审不服该向哪里申诉 对二审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向法院抗诉,二审已经是终审判决了,不能再去上诉,如果对二审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者是找到上一级检察院,要求检察院向法院抗诉,这样也是可以的。申诉指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类似申请再审,或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抗诉。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它是绝大部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二、再审法院指令审理的问题 决定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对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决定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三、冤案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1、如果认为属于冤案,可以提交证据,向法院申请再审,由法院审查是否属实。如果审查认为确属冤案,法院会裁定进入再审程序,案件可能会中止执行;如果不属于冤案,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属于冤案,法院就不会裁定再审,案件会继续执行。 2、再审是指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如果仅仅只是不服判决是不行的,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原审判决有错误才行,才能申请再审,从有可能进入再审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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