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再审和二审的区别: 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审理法院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进行二审; 2、再审程序的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审理范围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院决定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