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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在1993年申请了结婚证。现在我需要结婚证才能做事。我没有登记档案。我该怎么办?
释义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户口本、身份证、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你好,我来自吉林,我的儿媳来自辽宁。我们结婚12年了,没有登记。现在我们想申请结婚证。一个问题是,她的户口簿是未婚的。我已经结婚了。我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拿结婚证流程如下:1、当事人申请领证,并提交资料;2、审核证件材料;3、符合条件的登记结婚,并发放结婚证。结婚需要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你好,我丈夫和我在日本申请了结婚证。他是日本人。回国后如何补办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的流程:双方共同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查发现符合结婚条件的会当场发给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意思是之前没有领取过结婚证,后来需要领取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你好,我想离婚,但是异地男人的身份证和我的结婚证都不在我身边。我该怎么办?
    一、双方异地离婚怎么办理1、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才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2、《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6)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二、在手机上如何申请离婚手机上申请离婚的流程:1、进入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平台,根据显示信息,选择你所需要办理的预约服务;2、按照提示的步骤,填写相应信息,即可完成预约;3、预约完成后,可以进行查询、评价、取消预约;4、网上预约需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30日内的工作日。申请离婚时,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诉讼离婚原告应当提供诉状、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离婚了,但是我没有结婚证,我该怎么办
    没结婚证,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无需办理离婚;如果是结婚证遗失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又要求需要补办结婚证的,按规定处理即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或申请出具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然后到法院提起诉讼。《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我现在和我丈夫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妻子要和丈夫离婚的处理办法:如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丈夫老公同意离婚,双方可以协议离婚,若无法协议离婚,妻子可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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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6: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