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男方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后归男方。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因此该房子属于男方父母对男方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