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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程序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上市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程序:(一)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30日以前就相关事项作出公告;(二)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三)签订股权协议;(四)办理变更登记,并更改股东名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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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