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产权可以交换过户吗 |
释义 | 拆迁产权可以交换过户。由于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不论产权交换或者过户都必须具有房产证,以证明对拆迁房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未取得房产证的交换过户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安置房的产权是多少年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1、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2、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3、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4、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 二、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后能卖吗 通常情况下父母离异后的房屋产权,一般可以协议住房产权归夫妻任何一方或者办理过户给子女。如果父母将房子过户孩子,孩子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人。父母是没有权利将已经过户给孩子的房子卖掉的。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拥有者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子拥有者有权利在自己拥有的房产上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三、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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