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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上18岁和17岁有什么区别??
释义
    法律上18岁和17岁有什么区别??有很多区别,不满18岁是不能判死刑的,这里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刑,同时不能判死刑指的是犯罪时的年龄,而且不能先行拘押等满了18岁再处死刑。不满14岁不用负法律责任,可以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或者如有必要由司法机关进行看管。已满14不满16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只对杀人、抢劫、强奸、爆炸、贩毒等部分犯罪承担法律责任。不满18岁的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民法上区分不是很大,民法规定10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到18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如果16岁以上到18岁的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诉讼上区别也比较大,民事诉讼上只有无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人,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独自参加诉讼,而这个区分点就在18岁。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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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2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