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房屋出租属于用益物权吗? |
释义 | 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规定房屋出租属于不动产租赁吗 房屋出租属于不动产租赁。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由此可见,房屋出租属于不动产租赁。 民法典规定出租房延期交付房屋怎么办? 如果租房合同中对出租人延期交付房屋做了规定,那么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即可。若是没有约定,出租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交付房屋,若其未按照约定执行,那么便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规定房屋出租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出租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一、租赁双方签合同,合同内容包括: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出租人可以用房屋抵押吗 可以用房屋抵押,且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 此外,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租赁关系直接针对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抵押权针对的是房屋的交换价值,二者并无本质冲突,出租人可以对房屋行使充分的处分权。抵押权人对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该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抵押权人不能以该权利对抗承租权。抵押权实现后,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 用益物权包括哪五种,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哪五种 1、土地承包经营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 4、地役权。 5、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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