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定,法院指定辩护人属于法律援助,对于法定的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或者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则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