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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庭辩论应当按什么顺序进行
释义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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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