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属于采用固定税额计征的税种。从量税数量单位的确定和计算,在方法和手续上都极为简便易行。但如果不按一定标准分等定税或分等过粗,税负则不公平,因为从量税的税负轻重不能与物价变动因素相联系,并且在通货膨胀时税额不能增加,使税收遭受损失。为此,从量税的设计,往往将同类物品区分为不同税目,对于价格高的,规定较高的固定税额;对于价格低的,则规定较低的税额。但即使如此,从量税的税负轻重仍不能完全与数量单位、价格高低等因素相联系,使税收调节作用相对缩小。如果为求公平,对课税对象进行详细的分类,又会使制定税额的工作过于繁琐。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采取从量定额征税还是必要的。如采取从量定额征税后,企业改进产品包装装潢,产品售价提高,而税负不增加,效益提高,有利于促进企业改进包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