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注册公司不需要购房合同,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执行董事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 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稳定房地产市场实行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在执行中央统一政策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采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鼓励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廉租住房建设以配建为主。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保证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的持续和稳定。依法做好拆迁管理工作。严格建设程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