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 |
释义 |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如下: 1、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 2、商品房符合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 3、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期交付房屋; 4、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交付要符合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五个条件。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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