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城镇职工个人必须在其所在的单位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申请人所购买的必须是贷款人所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需要具有城镇的常住户口或者是具备有效的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以及经济收入来源,并且具备偿还贷款和本息的能力等、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并且赋予贷款人优先的抵押权以及受偿权,作为偿还其本息的保证、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