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
释义 | 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如下: 一、劳动者因为单位存在过错情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单位因为法定情形我过错辞退劳动者的。 四、单位依法进行裁员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 六、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分多种 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 1.因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工伤后无法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的。 4.企业进行重整需要裁员的。 5.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有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除外。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公司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时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这是《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又一个重大发展。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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