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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法律规定的小区内广告收入归谁
释义
    小区共有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均是全体业主所共有,也只有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有权处分或利用小区的共有公有建筑及附属设施,因此产生的收益亦归全体业主所有。
    所以,凡是在小区内的共有建筑火灾附属设施上张贴海报、展报、电梯等广告的收益,以及一些小区的地面停车位、楼宇广告等的收入,都属于小区的公共收益范畴,归属权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属于谁所有
    凡是利用业主共有部分所获得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都属于业主共有。所以说,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所有。
    小区车位归谁所有
    对于地上车位,根据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对于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的车位,且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共有绿地建设,则该部分车位归业主所有。
    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归谁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小区全体业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小区的地下人防车库没有独立的产权,政府不会对其发放产权证,其权利附属在承担费用(土地和建设)的小区住宅建筑(面积)上,因此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其产生的纯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内丢车物业赔偿吗?
    如果物业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未提供相关的安全防范服务导致车丢了的,则物业有责任赔偿;如果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安全防范职责的,则物业无责任赔偿。
    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是不是应该属于住户
    小区地面停车位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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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6: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