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破产财产分配裁定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起10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趣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 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_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