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书面约定了财产归属,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夫妻分居时,共同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各自管理、使用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如果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可以通过财产抵偿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共同财产房屋的归属,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法律分析 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若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