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第一条为做好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2、第二条《办法》规定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的新引进人才,是指2015年1月1日后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调入的在职人才和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 3、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