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称警察闯民宅被暴打咋回事? |
释义 | 律师分析: 私闯民宅,打人,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派出所不作为。打人,如果造成轻微伤以下的伤害,属于治安案件,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砸东西,如果数额较大,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样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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