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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购房合同的权利有哪些?
释义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房的权利;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办理产权登记、办理户口的权利;中止支付价款的权利;检验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权利;索取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的权利;违约索赔的权利。
    一、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如下:
    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
    4、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5、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
    二、开发商破产业主需要解决的事情如下:
    1、弄清产权归属;按揭贷款买房和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时,房屋的权利归属产生不同影响。因此,购房者首先应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弄清自己的权利问题;
    2、分布交涉维权。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注意检查开发商的产权证及住宅使用说明书、住房质量保证书等必要证书,其次要注意检查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了以下重要事项: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房屋交付的日期、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以及最重要的要和开发商协商好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期限,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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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9: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