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赡养祖父母有两个条件: (一)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有必要的负担能力;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 一、儿媳妇不赡养公婆算不算犯法 儿媳不赡养公婆是不犯法的。 儿媳对公婆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但是需要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法律鼓励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是: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孙子女对祖父母有无赡养义务 孙子女对祖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法律规定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是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就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三、赡养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赡养义务具体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等内容,且具体指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