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粤省事的无犯罪证明里的法律法规依据怎么填 |
释义 | 一、无犯罪法律依据怎么填 1、对于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需要无违法犯罪经历的,如招录公务员等,公安机关应依法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属于公民的个人隐私,为维护公民(特别是曾经有过违法犯罪经历人员)的基本权利,掌握这一信息的公安机关不将其向社会公众开放,这是各地公安机关需遵守的基本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无犯罪证明是否可以异地办理 无犯罪证明可以异地办理 1、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长期在外居住的,如能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公安机关也可予以办理。 2、开具流程: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跨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若在居住地已经取得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该内容由 孙衡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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