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幼儿园老师打骂孩子法律规定如下:幼儿园老师打骂孩子情节恶劣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为虐待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虐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客观方面是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 3、主体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扶养关系;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 4、主观表现为故意。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 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虐待罪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第十九条 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