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离职后重新入职给公司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约定过试用期的; 用人单位是不能再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劳动者试用期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试用期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法试用期的约定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约定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其他。 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只能约定几次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