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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威胁、辱骂能认定为家庭暴力吗?
释义
    律师回答
    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等四种类型。威胁、辱骂对方就是典型的精神暴力。施暴者通常以辱骂、威胁、跟踪、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不理不睬、拒绝性生活、拒绝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助、自卑、极度痛苦的心理反应。心理折磨造成的伤害比身体暴力的伤害更大、更深层次,长期遭受精神暴力的人容易出现抑郁、绝望甚至自杀的现象。现在法院不仅意识到身体暴力对受害人的伤害,也越来越意识到精神健康也是需要予以保护的地方。因此,我国2016年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精神暴力构成家庭暴力。故一方总是威胁、辱骂对方,能够被法院认定为是家庭暴力,关键问题在于受害人能否举出相应证据。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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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