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社保是否可以异地就医报销? |
释义 | 东莞社保异地就医可报销住院费用,但不能报销门诊费用。必须选择正规医院,提供完整发票和用药明细。员工康复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去参保地区的社保进行报销。根据医改规划,我国将逐步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即时报销。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了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的时间表。预计到明年,北京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将能够实现直接报销。 法律分析 一、东莞社保是否可以异地就医报销 异地就诊可以报销住院费用,但是不能报销门诊费用。 1:必须是正规的医院(县级)。 2:必须有完整的发票及用药明细(发票需检查名字,金额) 3:通知员工告诉医生是社保用药需要报销,非社保用药要求本人签字才能用。康复后自行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发票原件、复印件(2份一份自己留底)去参保地区的社保去去报销。 注:自能报销住院费用,门诊费用不能报销,所以让员工分清楚那些是住院费用那些是门诊费用,如果有条件就让医院给全部开住院费用! 二、法律依据 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到2015年我国将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初步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文件,201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2015年将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依托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据悉,跨省就医即时结算,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省市就医时,提供的异地医疗费用即时结报服务。意见提出跨省就医费用结报时间表。到2016年,全国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工作机制将初步建立,跨省就医结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基本实现跨省就医费用核查,跨省就医结报工作进一步推进。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要在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就医直接结报。 日前,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指出:到了明年,北京异地就医的住院费基本上可以实现直接报销。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结论如下: 根据东莞社保政策,异地就诊可以报销住院费用,但不能报销门诊费用。报销需要前往正规医院(县级),并提供完整的发票及用药明细。康复后,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发票原件、复印件到参保地区的社保机构进行报销。根据《十二五》医改规划,到201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2015年将在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指出,明年北京异地就医的住院费将基本上可以实现直接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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