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通过手机号码起诉他人? |
释义 | 手机号不能单独起诉一个人,起诉必须满足明确被告、直接利害关系、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条件。诉讼保全方式包括书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申请时间等。在诉讼开始前或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合法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包括财产和证据的保全。 法律分析 一、通过手机号可以起诉一个人吗 1、仅凭手机号是不可以起诉一个人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讼保全的方式有几种 1、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2、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3、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4、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法律上允许当事人在诉讼开始之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依法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这里的保全就包括了财产方面的保全和证据的保全。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仅凭手机号是无法起诉一个人的,起诉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包括有明确的被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符合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申请诉讼保全,包括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诉前保全需在起诉前申请,而诉讼保全需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但判决执行前申请。执行前保全需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申请。当事人应了解法律规定,合理申请保全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一条 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调查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五条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前款规定的回避,由有关的公安机关决定。 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回避,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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