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出院才能申请赔偿吗 |
释义 |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赔偿的金额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上述的赔偿项目中。对于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都是需要进行以实际发生的支出为赔偿标准的。这些实际发生的费用都是需要发票进行证明的,所以,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都是是在出院之后,各项的实际费用确定的情况下进行诉讼的。当然,也有在进行治疗时,因为家庭困难如果肇事者不先赔偿的话,可能就没有钱进行治疗,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直接诉讼求情赔偿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停车并下车查看; 2、造成人员伤亡,拨打急救电话; 3、报警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 4、在事故现场协助救助伤员; 5、交警到场后,如数告知事故发生经过。 二、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发生交通事故,侵权人需要赔偿的是: 1、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护理费; 2、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后续恢复治疗的费用; 3、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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