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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释义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一、买房子分哪几种付款方式
    买房子的付款方式包括全额付款和分期付款两种,付款方式需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清楚。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房屋买卖没有签合同成立吗
    房屋买卖没有签合同不成立。房屋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三、房屋买卖协议私下口头能否办理?
    私下口头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房屋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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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42:21